蘇建質安〔2022〕263號
各設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建委),無錫、南通市市政和園林局,南京市綠化園林局,蘇州市園林綠化管理局,常州、徐州市城市管理局,省有關部門(單位):
為提高全省建設工程質量水平,充分發揮優質工程的示范引領作用,根據《江蘇省優質工程獎“揚子杯”評選辦法》(蘇建規字〔2015〕2號)規定,即日起組織開展2022年度江蘇省優質工程獎“揚子杯”申報工作?,F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對象
2021年11月30日及以前竣工驗收并交付使用的房屋建筑、市政、園林、城市軌道交通、交通、水利、電力、通信等建設工程項目以及裝飾、安裝、鋼結構等專業工程項目。
根據城鄉建設發展新形勢需要,進一步助推我省建筑業改革,助推城市更新行動,特設裝配式建筑工程、工程總承包、全過程工程咨詢、智能建造、城市更新五個專項。其中:裝配式建筑工程和智能建造專項針對房屋建筑工程,工程總承包、全過程工程咨詢專項針對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要求在2021年11月30日及以前竣工驗收并交付使用。鑒于城市更新專項主要針對建成區漸進式、微更新的改造類項目,不同于傳統的新建工程評價體系,因此城市更新專項申報辦法將另行制定。
按規定應辦理竣工驗收備案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含相關專業工程)的竣工驗收時間以工程竣工驗收備案表上備案機關的確認時間為準。
申報項目工程規模要求見附件1。
二、申報程序
(一)企業自愿申報江蘇省優質工程獎“揚子杯”,在規定時間內按要求將工程項目申報表及資料(見附件2)報項目所在地設區市承擔優質工程評選工作的相關行政主管部門和省相關部門(單位)。各設區市應當按照政務服務事項集中辦理要求進駐同級政務服務大廳。
(二)各設區市行政主管部門和省相關部門(單位)對工程項目申報資料進行初審,按照申報數(見附件3)擇優推薦申報項目,簽署意見后將工程項目申報資料報廳工程質量安全監管處。其中,安裝(不含電力安裝)、鋼結構兩類專業工程不再細分各設區市申報數,每設區市分別按照不超過8項、3項推薦。
對于符合申報條件的裝配式建筑工程、工程總承包、全過程工程咨詢、智能建造等四個專項,由設區市行政主管部門初審并擇優推薦,簽署意見后報廳工程質量安全監管處。
(三)根據省委、省政府政務服務“一張網”工作要求,本年度江蘇省優質工程獎“揚子杯”申報工作通過“江蘇省優質工程、省級工法及新技術應用示范管理系統”(網址:http://58.213.147.241:7080/w/com/home)進行。由企業在線填報工程項目申報表,掃描申報資料原件并上傳至系統,各級行政主管部門依托“江蘇省建筑市場監管與誠信信息一體化平臺”對申報資料真實性進行核查。其中,智能建造專項今年暫不通過系統申報。
三、注意事項
(一)各地行政主管部門和省有關部門(單位)應當按照《江蘇省優質工程獎“揚子杯”評選辦法》(蘇建規字〔2015〕2號)規定的申報條件和本通知申報要求,優先推薦綠色建筑以及實施綠色施工、建筑產業現代化、有重要技術創新、積極采用住房城鄉建設部《建筑業10項新技術》《江蘇省建筑業10項新技術》的項目。對已獲得揚子杯、本次推薦揚子杯的建設工程項目和專項項目,不再推薦其所屬專業工程項目。
(二)各地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成立初審推薦工作委員會,不少于7人,其中工程質量專家不少于3人。應當制定初審推薦工作規則,主動接受派駐紀檢部門的監督。上報推薦項目的同時,報送初審推薦工作委員會會議記錄或聯簽意見書等材料。各地行政主管部門在受理項目申請后,應當在局(委)官網立即公開申報項目基本信息清單和反映項目主要特征的圖片(不少于3張),接受社會監督。
我廳匯總推薦項目后,即在廳官網公開項目基本信息清單,接受社會監督。
(三)申報江蘇省優質工程獎“揚子杯”項目的工程設計應符合國家強制性標準和行業技術標準。對申報房屋建筑、市政、園林類的建設工程項目,其工程設計應獲得省、市城鄉建設系統優秀勘察設計獎三等獎及以上獎項,國家、省級協會優秀勘察設計獎。裝配式建筑工程應獲得市城鄉建設系統優秀勘察設計及以上獎項,或列入市級及以上建筑產業現代化示范工程項目。各設區市行政主管部門應優先推薦獲省城鄉建設系統優秀勘察設計及以上獎勵的工程項目。
(四)評選委員會辦公室組織對推薦上報的工程項目資料進行復核。其中對安裝和鋼結構兩類專業工程,在資料復核階段增加專家初選;通過該階段評選后,安裝(含電力安裝)專業工程不超過65項進入現場查驗(其中55項正選、10項備選);鋼結構專業工程不超過24項進入現場查驗(其中20項正選、4項備選);申報單位應當制作5分鐘左右的錄像片,介紹項目有關情況,具體要求詳見附件2。
(五)2022年度江蘇省優質工程獎“揚子杯”現場查驗實行抽查制度。進入現場查驗階段,有細分設區市申報數的工程類別,分市、分類別、按比例確定現場查驗項目,其中各市、各類別工程項目在7個及以下的、全查,8-15個的、抽查50%,16個及以上的、抽查30%;未細分各設區市申報數的工程類別(包括城市軌道交通、交通、電力、水利、通信、安裝、鋼結構、裝配式建筑工程、工程總承包、全過程工程咨詢、智能建造)項目全部進行現場查驗。經資料復核和現場查驗判定為不合格的推薦項目,從各地推薦的備選項目中按順序依次遞補備查。對備選項目判定為不合格,且未達本地區申報數的,不予補報。通過資料復核和現場查驗的五類專項工程項目,按照資料復核和現場查驗的綜合排名高低推薦。
本年度各工程類別現場查驗標準將在廳官網公開。
(六)評選委員會辦公室對各設區市申報工作進行綜合評價。對于在資料復核、現場查驗中抽查發現不合格項目(含推薦項目和備選項目)的地區,將分類別按比例相應扣減該地區下一年度江蘇省優質工程獎“揚子杯”申報數。
(七)2022年度江蘇省優質工程獎“揚子杯”申報截止日期為2023年2月20日。所有推薦申報項目和備選項目資料一次性申報完成。各專業申報工作聯系人見附件5。
(八)各地各部門應嚴格遵循公開、公正和質量第一、優中選優的原則,切實做好“揚子杯”評選工作,不得以任何方式阻礙企業自愿申報江蘇省優質工程獎“揚子杯”,不得以任何方式收取企業任何費用。
“揚子杯”評選工作監督投訴電話:025-51868896。
附件:
江蘇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2022年12月30日